法律问答

出嫁女妇联主任能要求强制迁出户口吗?户口没迁走家里的待遇自己能享受到吗?

2021-04-19 05:3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户口迁出的“外嫁女”,并且已经脱离了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生活保障的,其不再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若其没有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的,不能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
  • 可以享受的,结婚后只要户口仍在原所在地,或者离婚、丧偶后户口仍在男方家所在地,并履行相关义务,本人及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仍然享有和其他人平等的权益。这些权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集体分红、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
  • 能否享受拆迁待遇不能仅以户口的进出为判断标准,还应综合权利人与集体组织的生存依赖程度、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人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等因素来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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