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要一起承担吗?

离婚
2021-04-19 06:5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婚内个人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等事宜,而只用于个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没有承担的义务。
    只有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 起诉离婚后产生的债务由欠债一方自己承担。离婚后的欠债属于个人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 夫妻双方离婚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