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想和我离婚。我们结婚买了共同的房子,写了双方的名字,还有车,写了丈夫的名字,我们有孩子,我想要孩子,家和车归谁,走法律道路,除了孩子,我还能得到什么,如果我不需要孩子,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
2021-04-19 10:1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家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 如果车子是婚前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车是婚后购买,属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