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在四川结婚,现在都在南昌。在南昌可以离婚吗?

离婚
2021-04-19 10:50: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的,要具体分析,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所有,应该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异地想离婚,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