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房产给我朋友担保,但借款人跑了,法院要用我的房评估,拍买。我只有一套房。法院能不能拍买。

2019-01-03 21:17: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在不知借款实际情况下,受骗担保,签订的借条,承担法律责任吗?
    1.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是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不知道的,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保证期间,你能证明你的保证是只对3万元作保证,而债权人知道该情形的,你只对3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4.你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您到银行申请贷款时如果需要提供房产担保的话,通常做法您将可以提供作为抵押担保的房产(可以是您自个的或者第三人的房产)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证交予银行,这样在您偿还清对应贷款前,被抵押房产被限制交易。 可以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 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
    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 借款人逃跑了,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你,而无须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但你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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