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建行的信用卡3万逾期了四个月,最近南昌本地专门催款的打电话来说要全部还清加利息3万四?我现在手头没有钱,可否先还一半?

2019-01-03 22:1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逾期注意社么逾期一次只要及时还款对贷款影响不大,一共有13种情况在银行眼里将留下不良记录,影响贷款:
    1、信用卡连续三次、累计六次逾期还款。
    2、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3、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
    4、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产生欠息逾期。
    5、水、电、燃气费不按时交款。
    6、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的行为。
    7、助学贷款拖欠不还款。
    8、“睡眠信用卡”不激活还是会产生年费,若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的信用记录。
    9、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
    10、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
    11、个人信用报告还会记录法院部分经济类判决。因此,欠账等经济纠纷也会影响信用记录。
    12、手机扣费与银行卡扣费挂钩,在手机停用后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月租费而形成逾期,也会造成不良记录;
    13、被别人冒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
  •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还应该因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其选择权在于贷款人。
      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还应该因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其选择权在于贷款人。
      而民间借款只能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一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
    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  二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
    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其选择权在于贷款人,而民间借款只能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商业借款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是:依当然解释方法,“举轻以明重”,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按期限内的利率支付利息,即合法行为尚负支付约定利息之责,违法行为则更应负该责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则为: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之法理,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作约定的,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此类合同多见于民间借款。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定期的无息借款,一类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
    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要求借款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从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从起诉之间起要求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3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工若干意见》第8条、第9条的规定。  而民间借款只能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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