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一个小项目,我村雇佣的工人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保险。这个工人在工作时摔倒了,胳膊和腿骨折了。除了医药费和住院费还需要承担其他费用吗?工人在被雇佣前有其他疾病。如果他们需要治疗,我支付医药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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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但是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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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多少主要决定于伤残的等级,这与具体受伤情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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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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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