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几个月,还能通过法律要回一点应得的财产吗? 和对象离婚了几个月,离婚的原因是他出轨,找了别的女人,受不了这样的委屈,就冲动的什么都不要离了婚。当时离婚时,什么也没有要,孩子抚养权,也在他手上!现在一个人生活过不下去,后悔当时冲动,没拿自己应得的!现在想通过法律拿回自己应得还可以吗?结婚时,大家都没钱没车没房!婚后都有了!算一起创业吗?能拿回应得的财产吗?

离婚
2019-01-03 23:35: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此,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你可以向对方提出一定数额的赔偿。
  • 婚姻中最怕的就是第三者插足,很多夫妻离婚的原因就是因为其中一方出轨。关于出轨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即使一方出轨,法院也不会叛离。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
  • 您好!出轨也有很多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举个例子:出轨也有很多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举个例子您想离婚,妻子出轨还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民事诉讼。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庭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庭会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您坚决要离婚,可以在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开庭后,法庭还会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庭会同意离婚,出具准予离婚的《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如下:
    1、关于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法律规定当夫妻双方为了离婚而诉诸法院的时候,法官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判定是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正确解读每个准予离婚法定情形的意思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关于重婚的概念及各种情形,我们已经在前面的章节中予以了全面的分析,在次不再赘述。因重婚而引发的离婚案件,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合法婚姻关系中的一方重婚,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对此起诉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二,合法婚姻关系中重婚的一方起诉与原配偶离婚的情形,对此,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婚的,可不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你应该依照上述规定收集证据,并提出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