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资询下,我欠别人原材料款,如今没有办法还款了,别人告我了,传票我还也收到了,现在我该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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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一经送达,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原告所提诉讼,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被告不到庭的诉讼,将照常审理,并就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作出可能对被告不利的判决。
收到传票置之不理可能产生的后果:
第一,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第二,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转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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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证据材料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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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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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