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告诉公司辞职,公司不会回来。今年,我被公司要求辞职。在我辞职前三个月,我没有告诉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2021-04-20 06:3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既然因病和非因工负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如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显然有失公允。
  • 如何辞职,要视情况而定。
    1、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或者是口头通知都是可以的。
    2、试用期满后辞职,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注意,不能口头通知
  • 你可以去劳动仲裁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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