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右胸彻和前左胸长一个包,在本地医院检查说胸壁结核,我不信又去了哈医大二院检查,结果说不是,也不知是什么,得切除之后才知道,结果手术完就告诉我是结核,得到结核医院治疗。我又去了结核医院,一查没做静。还得手术,我很痛苦。我以为作为一名医生不该这么做,何况医大二院的外科副主任。难道就连胸壁结核都看不出来吗,又做彩超又做胸透,都看不出来吗,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误诊。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1-04 08:0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医疗侵权诉至法院的,医疗机构的过错与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应由医疗机构承担,患者只需证明医疗关系与损害即可。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医院误诊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维权。
    若当时没有明确诊断的,属于误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误诊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而且医院随便说下,都可以推卸责任,别说耽误病情了。
    医院误诊,可以索赔, 跟医院打官司,很麻烦,因为在医院在做所有有风险的事情前都会需要病人方签字画押,再出现任何问题时,医院都不负责任。
  •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 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 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
    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 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
    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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