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午,我去面试,签了合同,然后付了钱。然后我说我不需要使用合同。我没有撕掉它,也没有拿回来。我需要支付违约赔偿金什么的吗?

2021-04-20 22:0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责任形式,依照《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可见现行《合同法》总则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
  • 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你们以什么形式确定的合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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