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在吗?我在康师傅方便面工厂!三个月了!然后离开!发工资。

2021-04-21 00:2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
  • 公司是否说明理由呢,如果理由充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