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单方面强迫我等待工作,要求我每天按工作时间在公司,只支付1680元的生活费,到现在已经四个月了,合法吗?

2021-04-21 01:3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上工作时间不明确是不属于或者违反合同的,如果没有劳动时间,可按法律规定时间来做,如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你好,若系严重违反公司劳动制度被辞退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支付拖欠的工资,注意收集证据,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
  • 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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