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房子,子,付了一年的租金。现在我不想租了。房东没有退还剩余的租金,说他耽误了租金。我有多自信拿回租金?

2021-04-21 06:0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 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你好,如果租房合同中有明确的解除合同约定,可以要求退回租金,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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