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有一块地,在加油站旁边。
目前有一块当时租给加油站使用,因为今年加油站扩张,又增加了一块,商量的是8000元一年。但是加油站又认为该地属于政府已经付费征用了的,已赔偿。(头几年政府征地计划开发房产,已经低价赔偿了钱。后由于其他原因未使用完所有征地,我家这地也未被征用。我们自己种的庄稼)不愿意支付钱给我。
我就不愿意出租了,计划在政府使用地之前,自己种地。然后村上的人跑来干预。
请问:
1,目前该地我们是否有权利继续耕种,(政府已赔偿,暂未使用)
2,村上是否有权利干预让我们必须租给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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