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深圳工厂工作中,我觉得离职可是负责人没批。要想离职只有自离。我想该怎么办才可以离职取得成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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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者辞职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辞职,并做好交接工作,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主张赔偿。因为你未对不购买社会保险主张权利而自动辞职的,无法通过法律程序主张经济补偿,但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公司未购买保险的情况;建议回去交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有其它劳动纠纷的,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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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明证明自己提前30天递交书面离职,到期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依法结算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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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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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