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试用期6个月,工作4个月。我想离职,但公司允许我支付3000元培训费。培训只是我入职前的7天培训,培训结束后我们也没有签约确定培训费。而且直到现在,当时签的劳动合同都没有给我。这样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21 14: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会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
    同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们在这里工作不到一年的话,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或者其它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试用期内职工解约,职工一般是需要承担培训费用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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