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给别人,别人的借款用途写在公司建设上,盖章公司,这样的借款应该以个人名义写还是以公司名义写?

2021-04-21 17:49: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跟股东借款需要交税。公司注册资本50万,今年从股东借了200万到公司账户用于业务经营,未签署任何借款协议,也不用付利息。——这有违常理,股东与企业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税务局会认定企业对股东的利息收入进行避税。
    会根据合理税率认定股东的利息收益,让企业补交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因为企业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 您好,收据和交款单位可以写公司,但请注意以下几种情形是无效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只有以下四种情况才归于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