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欠朋友60万,现在准备离婚了,他才把欠条拿出来,以前不知道,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19-01-04 12:25: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如下: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你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 您好! 夫妻共同债务常见情形,供参考:
    1、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所以,第一条价值不大;
    2、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承担问题。抚养费可以进行约定,但是,离婚时,若一方确实无力支付,具体数额方面,可能有所变动;
    3、第三条的约定不严谨,交付“所有”和“占有使用”不同,双方在所有权约定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
    4、债权债务关系可以这样约定,但是这样的约定一般不能约束债权人,除非债权人知晓该协议,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您夫妻双方或一方承担责任,当然,责任承担以后,可就此协议追究责任。
  • 一般来说婚前产生的债务视作个人债务,婚后产生债务视作共同债务,婚后借款没有用于个人花费或者经营活动,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上其性质认定尚有争议,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您可以带上证据材料来我们律所,我们的资深律师会给您提供具体的行动建议。欢迎来电预约。
    一般来说婚前产生的债务视作个人债务,婚后产生债务视作共同债务,但婚前借债用于共同生活的也会视作共同债务,婚后借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上其性质认定尚有争议,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您可以带上证据材料来我们律所,我们的资深律师会给您提供具体的行动建议。
    欢迎来电预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