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定轻伤,派出所立案,双方赔偿并得到谅解,可以撤案吗

2021-04-21 20:0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审查起诉阶段,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案。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 给人造成轻伤害,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因此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撤案。
  • 轻伤公安机关立案后是可以撤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那么这个阶段可以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为由给予撤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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