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高速公路(没有人行横道)上掉头开小巴的时候和一辆两轮电动车(没有踏板)过马路相撞。交警判我全责。交警判断这个责任是否合理?

2021-04-21 20:1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到医疗终结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各项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评残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等。
    协商赔偿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以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根据事故责任赔偿。
  • 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追尾电动车,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 由于电动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的,因此不存在无证驾驶之说,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承担是看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在其中的责任来划分的,是否负全责这需要看驾车人对于交通事故中处于什么样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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