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二建法》里看到,抵押不能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但也说抵押物抵押给多个债权人。为什么?

抵押担保
2021-04-21 21:0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有明确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样也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抵押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是抵押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但并不是所有的抵押合同仅凭书面订立既可生效,有的还需要依法登记,对于哪些财产应依法登记,《担保法》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
    ①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③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你好,不动产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动产抵押自抵押合同成立时设立
  • 你们之间对抵押是如何约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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