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卖给二手车,没有写买卖合同,我又卖给别人,写买卖合同,现在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2021-04-22 03:4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你好,交通事故一般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 01]民一他字第32号的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结合的情况,您不会承担责任。(尊重知识,就是尊重自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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