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厂(私营股份制)给B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值400万。B厂给A厂发票上50%的钱作为回扣,回扣钱由A厂股东均分。B厂老板被捕后供出A厂的法人(张某)和会计。法人和会计收到风声后两人离家潜逃。实际上A厂的法人(张某)只是挂名而已,实际主管掌权的人是李某,批发票权利及厂中一切大小事物都是由李某决定的,请问李某触犯了哪些法律?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其他股东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2019-01-04 13:38: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
    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无法说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分开的,对于公司债务,一个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几种情形

    公司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组织,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注意有以下情形作
    :
    1.
    股东出资瑕疵
    如注册资金不到位、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
    股东抽逃资本
    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
    股东应在抽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股东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承担全部责任。
    3.
    清算程序不合法
    公司注销应经过合法清算程序,否则可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程序违法包括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清算组未合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使债权人未获清偿、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以及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导致无法清算等。

    4.
    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混同
    公司与股东或其他公司混同就会导致公司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债权人有理由认为他们实际上是一家,当公司不能承担责任时,股东或其他公司就应当负承担连带责任。

    5.
    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股东自己财产的
    《公司法》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
    不正当控制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高度操控公司为自己谋取利益,公司实际上已丧失独立的法人人格,
    应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要求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原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脱壳经营
    股东将原公司的主要人、物、财脱离出来另组新公司,并将原公司业务转入新公司,新
    公司实际上利用原公司资产运作,损害合法债权人利益的可要求股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一般来说,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其税率的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足4000元的部分,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部分,就要扣减20%的免征额。

    (2)如果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过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话,还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征收办法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所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加征五成。
    另外,超过5万元的部分,再加征十成。
  • 增值税发票申请所需资料:
    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1张)。
    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2张、查帐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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