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签订财产协议书,但是被对方偷偷拿走,在法院承认有签过协议书,请问我能当成证拒吗?我应怎样办。谢谢!

2019-01-04 13:53: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财产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是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授予的财产等。
    财产分割协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 《婚姻法》第十九条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房产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
  • 您好。
    1、你们双方的书面协议时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协议之后的个人存款购买的基金他方是无权分割的
    2、婚前的房产如果在婚后的出租期间,他方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有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您父亲当时遗嘱中明确只给你,即为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现今提出以离婚诉讼提起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可以的。 如要详细解答,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有协议依协议,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一方起诉后,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