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63岁了,在单位工作了4年。现在公司不需要我们。你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2021-04-22 17:4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为你购买养老保险违反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没有购买社保的,可以要求补缴纳社保费(或者予以赔偿)
  • 你好,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的工作年限进行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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