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街的门面十好几年了,有经营执照,但是是自己改装的住宅房,现在要拆迁,拆迁后修新的小区,我们是重庆市的一个小县城,由政府出面只给我们还同样大小的4楼以上的住宅房(在我们现在住的原地方修建的底下3层是门面,4层以上是住房),如果我们不要房也只按住宅房赔钱!我们是小区县里的,感觉政府插手得厉害!一直恐吓我们要强行拆除!?我爸爸妈妈是农民工,十多年钱贷款买的这房子就是看着当街能做点生意,买的时候也比同等的住在房贵好多,没文化的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门面了他们还怎么做点小生意生活啊!!我就想请问一下各位好心人,帮忙指点一下,我们能要求还门面不(他们现在修的门面就是我门现在住的地基)?如果不能我们能要求赔偿高点不?(现在算下来陪一套同等大小的住宅房,其它的装修的什么加完陪3万块,到时候装房还要自己贴一大截呢,还别说其的了)。万分感谢!

2019-01-04 17:01: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解决途径: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关于补偿: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对于您提出的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可以卖吗这个问题,由于是拆迁,所以一般拆迁方会帮你处理与银行的债务,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为你在承租时,意向是租三年,在合同中也表述了是否继续承租,由你决定(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因此,双方在租期上的意思表示并不一至,属于对合同有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撤销的,至始无效.因此,双方应返还各自取得的财产.你所能要求的是返还你装修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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