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骗了6万元,向派出所报案,做了记录,没有收到立案收据,不知道是否立案。你怎么知道立案?立案收据给我自己吗?

2021-04-23 06:5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所在的区县级及以下级别的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说明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线索。如果有证据,提供证据,更有利于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如没有证据,可以不提供证据。
    一、关于报案管辖地的举例说明:假如诈骗人是在深圳市福田区实施的诈骗,需要向福田区公安局报案,或者向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的事发地管辖区内的派出所报案。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刑事案件属地管辖权的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三、《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你好,请问有身份证信息吗
  • 这个是司法程序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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