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孩子十三岁,上小学在校园里被同班男打倒,左臂骨折了。我该怎么办?

妇幼权益
2021-04-23 07:0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是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造成孩子摔伤的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次要责任九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按过错分担责任。协商解决
  • 双方可协调,如不成可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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