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超市工作。我离职一个月。我欠我两个月的工资。许多请求失败。他们说回报是我的。关于退货,他们没有和其他人合作。超市领导让我们把所有的货都撤了。现在过期的商品都被腐蚀了。我来补偿。该不该赔偿?

消费者维权
2021-04-23 07:0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扣除双休日。
    当月应得工资=当月日工资×应发薪天数(含有薪假期)
    1、当月日工资=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包括各种补贴,但不含奖金、加班费)÷当月应出勤天数(含有薪假期)。
    2、应发薪天数是指当月实际天数(如31日、30日等)扣除周休息日(如双休日)和缺勤日(请事假或者旷工)的天数
  • 超市收银员收到假币,如果是收银员自身存在过失导致的,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等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售出商品的质量,如果售出的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无条件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即便是打折商品也不能例外。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其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依法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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