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结婚十几年了。孩子们分别是15岁和12岁。我丈夫有一个情妇。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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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和男方属于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男方需要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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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是否有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根据你的描述,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帮助返还,会认为是自愿帮助,那么一般是不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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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和其妻子协商还款,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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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