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公司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在职期间每月给予保密费30元,离职后没有给予保密费或者补偿??保密协议条款如下:

4.2乙方在离职后,其本人或代理其新单位不与甲方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通过乙方而与甲方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发生业务关系

第五条:5.1保密期限包括:

5.1.1在甲方工作的全部期间

5.1.2乙方离职后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4 18:1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守商业秘密不是无限期的,应约定劳动者承担保密义务的时间期限,一般应约定在劳动关系持续状态内劳动者应承担保密义务,特别是应明确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是否继续承担保密义务,防止劳动者到另一单位重新就业泄露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成经济损失。这种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继续履行义务,法律上称之为“后合同义务”,它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履行的义务。
    依我国目前有关法律规定,可以约定在终止劳动关系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继续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因为商业秘密有一定的时效性,时过境迁,有些就不成其为秘密了,要求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终生承担保密义务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公平原则
  • 保密期间一般为永久,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有保密费用,公司应当支付。不得从事与企业有竞争的工作或公司属于竞业禁止,一般约定最长不超过3年,竞业禁止期间,企业应当支付原工资的1/2-1/3的补偿金,这些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在你离职之前,最好以ems快递或挂号信的形式给你的公司发一份被迫离职通知书,这样你可以获得5-8年的经济补偿。
  • 这一条款不是保密条款,而是竞业禁止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设定竞业禁止条款,必须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是于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否则这一条款不起作用。如果你在合同上签了字,但单位并未实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那么你可以不受这一条款的约束,还是可以到同行业工作的。
    如果单位诉到法院,也不会支持单位的主张。
  •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个委托代理合同后,双方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即成立,是否要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要根据具体的委托事项来分析:  
    1、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在办理委托事项时,不一定需要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也可以不出具授权委托书。  
    2、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或第三方要求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被代理公司应该向代理公司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应该有:委托公司(被代理公司)与受托公司(代理公司)的名称、委托办理的事项及相应权限、委托书有效期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