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我的车和一辆电动车发生了摩擦。当时我在主干道上变道,去了辅道。我身后有一辆载着人的电动车。骑电动车的人还好。乘客的腿碰到了我的车。当时我没有摔倒。没觉得严重也没报警也没保险。我主动带她去医院检查拍片。我也做过核磁检查拍片,但是现在他还是要我什么都不做。

2021-04-23 11:1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事故责任划分,在事故赔偿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一定的法律策略与技巧。 建议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实时知晓案件动态,做到未雨绸缪,争取主动。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你的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对方承担。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由交警调解处理纠纷
  • 报警处理,根据事故认定书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