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病人在路上看病,医院给病人输液。输给病人就不行了。病人不行,那个医生也不要求转院。不久,病人就是了。医院是否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4-23 14:0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果合议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单独就责任程度问题(即原因力分析)再提交人民法院法医室或委托有关专家作出认定。
  • 医生误诊患者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矛盾突出,其成因很复杂,其中既有医患双方问题,也有医疗体制的弊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患危机则是信任危机,彼此交付信任,面对医学上无法避免的误诊,病人应理性看待,医生在就诊过程中,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增强责任心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 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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