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术前提出鼻粘膜粘连松解、鼻中隔矫正术,均经书面签字确认。但实际手术后,双侧下鼻甲骨折向外移动,下鼻甲消融而未察觉,导致鼻粘膜严重受损,无法正常愈合,鼻中隔永久性穿孔。这种过错行为造成患者的医疗伤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4-23 14:2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 手术感染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首先需要对手术感染的原因进行确定,一般都需要通过医疗鉴定来进行确定。若手术感染的原因系医务人员违反了一般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造成,则属于医疗事故。
    但若医务人员已根据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进行诊疗,尽到其注意义务,则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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