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章程丢失后,如何变更股东?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4-23 14: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 公司章程的性质等同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之间具有法律约束的重要协议,变更法人和股东没有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没有写入公司章程,是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实,需要追补相关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
  • 你好:公司股东变更需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有关股东变更的信息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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