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内出轨,和别人有了孩子,孩子生下来了。我和我老公(姓邱)离婚了,孩子现在跟前夫姓邱。我们协议离婚,孩子我自行抚养。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想给孩子改姓,怎么办?我跟他离婚,净身出户,孩子也没用他拿一分钱,我现在只想把孩子姓改了,跟我姓,或者跟亲生爸爸姓,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1-04 20:37: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家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随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变更其姓名的权利。这一权利来自于姓名决定权,也是姓名决定权的应有之义。当事人使用自己决定的姓名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因此,这项权利不得任意为之,如想变更,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
    依照法律规定,变更姓名需要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姓名变更手续;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如果未成年人子女变更姓名,这项权利则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行使。
    如果引起纠纷的,应该责令恢复原姓氏。
  • 双方离婚后,如果当事人想给孩子更改姓名,且子女未成年的,那么一方单方面无法给孩子办理,需要争得另一方的同意。这与对方是否坐牢没有关系。因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
    1、不管对方有什么过错,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净身出户,这个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2、如果一方有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那么在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3、如果一方的房子是在双们婚姻期间分的,那么这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此欠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如果一方不要孩子确实会影响对财产的分割,法院也会考虑照顾带孩子一方的利益的。
    5、虽然对方父母在双方结婚时说给双方一套房子,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所以赠与合同只是成立但没有实际履行,所以赠与人现在反悔不履行赠与行为,是可以的。仅是拿个房产证这是没有用的,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的是过户原则,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是没有用的。一方想过户到孩子名下,如果对方不同意也是不可以的,而且这不属于双方离婚财产的分割范围,在诉状里要求也是不可以的。

    5、所以一方得看综合考虑一下,是不是需要收集证据,或者先不提离婚一事,把房子事情提前处理一下,比如过户给孩子后,以后再协商离婚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