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新房今年10月30日收钥匙,11月开始装修,现在室内已经刮完腻子,但是楼上漏水,导致我家客厅房顶腻子局部脱落。楼上801业主找的装修公司说是开发商地暖质量有问题,导致渗水的。现在开发商不承认,说从交房到业主找装修公司装修结束,都没有出现问题,现在装修都结束一周了,发现的漏水,开发商不负责赔偿。现在我家也是直接受害的,因为楼上业主还在查漏水原因,导致我们延误工期并且直接影响房质量!我现在应该找哪一方直接对我们的损失负责!

2019-01-04 21: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您的疑问楼上漏水怎么修理的解答如下:你好!如果确实是由于楼上的住户家里漏水,而造成的你家房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当然需要由楼上的住户来承担的。房屋的所有权不是独立的,同一栋楼上的业主对整个建筑物的安全与维护形成了利害关系。
    因此,每个人的房屋所有权,都受到其他住户利益的限制。《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此,你需要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家里的房屋受损,或者你的生活起居受到了影响等问题,是楼上业主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比如照片、证人等,然后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装修房子的质量需由装修方保证,如果装修质量不达标,那么房主可以拒绝支付剩余装修费,可以要求装修方重装修达到原定标准,处理方式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根据装修合同约定处理,如有仲裁条款就申请仲裁,没有可以直接起诉。
  • 不可抗力”成为众多开发商延期交房逃避责任的理由。《民法通则》第153条对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不可抗力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这三个条件。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常以不能贷款、天气恶劣、材科运输困难等理由拖延交付。首先,这些因素并非完全不能预见;其次,贷款、材料运输等以开发商和银行、供应商为主体,其范围仅限于信贷、材料运输的法律关系,与购房者同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法律关系无关。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不可抗力”必须符合下列要件:
    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合同签订后,由于政府颁布新法规或修改原法规而影响房屋按期交付;
    3、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上述事件,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开发商不能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而须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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