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去年我家造房子,当时是把整体工程承包给乙方工头施工,有签订合同,注明了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又把工程包给另外一方,后来有工人施工摔伤,现在工人把我们这三方告到法院,请问我甲方需赔偿吗?

2019-01-04 21:36: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程承包合同的付款方式:
    1,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2,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在安全事故后,事故责任方一般都会积极给赔偿,不过因为大部分人不清楚赔偿,所以通常在协商解决的时候,责任人借此降低赔偿款,导致事故受害人遭受损失。如果说事故责任方不肯赔偿,或是觉得赔偿款太少,或是根本未按照法定的赔偿费用给的,那么就要注意积极走法律途径了。

  • 1、如果能确定事故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伤者有权向其追偿。追究刑事责任要看是否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如果因同事失误或疏忽造成的工伤,同事个人无需赔偿,全部由保险负责。。
      
    2、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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