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家务农村现在的家庭征收地,当时是20年前自己开发的,现在有征收,不赔偿吗?

2021-04-24 10:3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首先,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规定
  • 政府征收和征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政府征收和征用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土地征收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流程主要包括: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政府公示征地补偿方案、政府与村集体组织和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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