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突然晕倒了。医院诊断为癫痫。我想去别的地方治疗。工厂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1-04-24 14:5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仅仅晕倒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要看具体情况,是疾病还是其他原因导致晕倒
  • 是工伤还是自身疾病?如果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是自身疾病,工厂不需要承担,但如果因为工厂没有买社保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该部分由工厂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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