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同居三年,脑出血他逃走了。我可以通知他吗?

2021-04-24 17:2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和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你好,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 你要告他什么呢,如果你们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你本人之前并不知道他已婚,你可以告他重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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