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报告说我家旁边着火了,消防队锯断了我家的门,但旁边没有着火。我应该向谁要求赔偿我家门的损失?

2021-04-24 19:0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火灾事故民事赔偿的范围  1 、人身损害赔偿  火灾事故中的人身损害主要包括对生命权健康权的损害,对此,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范围,确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2 、物质损害赔偿  这里的物质损害指财产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每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应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和其它财产的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  在火灾这种极度恐怖的环境中引起的应激心理和生理反应会导致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应对能力瞬间下降,若这种应激状态持续下去,处于火灾中的人对环境的判断力和分析力会持续下降,更甚者会丧失理智,从而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
    火灾造成的绝不仅仅是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对于遇难者的家庭、灾难生还者、灾难现场的救援人员,乃至全社会,都会造成看不见的心理损伤。
  • 确认着火原因,然后向责任者进行追偿
  • 根据消防出具的火灾责任认定书找责任方追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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