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她离婚的孩子都是我的,离婚时法院说抚养费不多,所以不需要。现在我负担不起孩子的生活。我想问问能不能支付抚养费

离婚
2021-04-24 19:3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一方无经济收人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 你好,你们双方最好协商处理,对方同意你就可以不用支付了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