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同居。现在女方怀孕了。如果她堕胎了,要不要男方承担赔偿?

2021-04-25 04:5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非婚同居致使女方怀孕,政府部门不会强制女方流产。或者有家人,或者有朋友,或者有主管计划生育的人员知道后,要动员女方流产。如果非婚生育子女,同居的男女应该分别缴纳生育子女的社会扶养费。
    【2】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 承担什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女方有抚养权,那么男方会涉及到承担孩子抚养费。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首先,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堕胎的医疗费用以及相关的费用。其次,男方要求堕胎的话,女方是可以拒绝的,如果日后男方为此不负责,可以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最后,关于赔偿问题,因为双方没有结婚,所以不存在法律关系,女方要求的精神损失费、安胎费、误工费没有法律根据,男方没有法定赔偿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最后把孩子生了下来,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结婚,男方对于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应当定期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