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由于盗窃罪被关在温岭看守所,现在已经20天了(3.15被拘留),我们已经还当事人钱,并且在3.19交3万保证金,之前说3.20放人取保,后面一直说公安局还没批准。现在又说不能取保,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公安局,请问我们现在还能取保吗

刑事辩护
2019-01-05 10:22: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批准逮捕的机关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是执行机关,公安局没有权办理取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从原则上讲,只要人犯服刑期满,监管机关就应该立即释放。但是,具体时间应该根据监管机关的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确定。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 盗窃数额不大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如未被行政拘留,显然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主要原因是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损坏公物(数额不大)被处以罚款、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公安机关对行政处罚不进行联网,仅仅在当事机关(本案中进行拘留、罚款的公安机关)有存档,但是,该存档并没有强制保留时间,理论上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丧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权之后,这些档案都可以不必保留。
  • 进看守所后需要取保候审的,需要看情节而定,情节越严重的越难取得取保候审,但是对一些特殊原因的刑事被告人可以批准取保候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司法过程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获判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取保候审申请书样本。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预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性的迷惑,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
    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就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已经怀孕的妇女。
    (五)主动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侵财犯罪案件,积极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向被害人践行赔偿,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