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的时候,我妈给了我嫂子8万。2014年,我在县城买了一套房,我妈给了我哥7.3万。小姑买的房子,当时50万。前几年弟弟做生意失败,欠别人3万,也是我妈拿的。弟弟买了车,妈妈给了5万。如果他们离婚了,我能要回钱吗?

离婚
2021-04-25 07:1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何起诉,需结合证据确定
  • 您跟对方是怎么沟通的,有向相关证据材料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