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结婚20年有两个孩子,一个孩子,一个女儿,17个儿子,3岁的女性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工作,两个孩子分给谁。

2021-04-25 08:4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女方的出借款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则视为共同债务,事实上女方的借款行为并没有用于家庭消费,纯粹地是以家庭的名义借钱给他人(女方弟弟),这种行为不能绝对地僵硬地定性为共同债务,否则对男方过于不公平。
    2、如果没有判断错的话,买房和装修的行为均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就已经完成,既然当时还没有婚姻关系,则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按照婚前出资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但这里涉及到该房可能不属于普通的商品房。
    3、女方现在没有现金的情况下,如果房屋是以女方和学校特定的关系而成立的福利房的话,男方没有权利获得该房。
    4、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继续请求法院分割。
  • 你可以协商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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