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本人2007年9月进了一家公司任职出纳,工作内容不止做出纳事务,并兼核算员工工资,核对应付款等事务.2007年10月发现:现金余额跟帐上余额不相符(现金比账上余额少了2万元).当时我自已也查过,并查不出来原因.只能向上级报告,之后上级给我的回应,就是先写张借条,说以后如果查出来再抵掉.我当时心里很乱,并没想到这样做是否有符合,就答应他,写了张借条.但过后上级并没安排查这件事的动作,也没有向老板报告如何处理(因为他是老板的侄子,而且刚上任怕被骂了).到了2008年5月因公司现金周转问题,会计向老板说了此事情,上级听闻老板知道此事情后,他也没向老板汇报突然跟我说:要求我每月按自已能力先还款,如果以后查出来不用我负责的话就把钱还给我.当时我心里总觉得事情这样子不好,总会有解决的方案.后来会计跟我说,他这样做主要是给老板知道他有处理这件事,不是想要你的钱,再查查看没事的.我又相信了,我每月把出的工资中500元还了给公司.还了几个月后,因家里的爸爸得了癌症要做手术要用钱,加上物价上涨,我真的没钱还了,只能向上级要求这几个月我不能还款了,过几个月再还.但他说:"这样不行,让他看看."因我姐也跟我同一家公司做,后来他要求我姐替我还这笔钱.我姐家景也不是很好,没答应他的要求.过了一个月后,他叫会计吹我还款,当时我根本无法还,他只能无可奈何,总是给脸色我看,在工作上总是围难我,说我那个不是,那个不是.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我真的做的不开心,如果辞职或不辞职,我是否都要要赔偿2万元吗?在我现在的状况,我应如何如处理这件事?让自已得到法律的保护.

环境保护
2019-01-05 10:54: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拖欠工资,现在是破产清算阶段了,可以不用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讨薪的方法:
    1、政府讨薪
    通过向政府信访、上访等,通过政府、政法委来促成拖欠工资的公司支付。
    2、网络讨薪
    通过网络曝光拖欠工资企业的信息,拖欠的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促使企业支付工资。
    3、媒体讨薪
    通过媒体报道拖欠工资的事实,曝光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促进企业改正和支付工资。
    4、行政讨薪
    通过劳动局投诉举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促进企业支付工资。
    5、司法讨薪
    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 如有这种情况发生,你要与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证据,派代表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请他们帮助你们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你们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法院起诉处理。
    要注意保持冷静和克制,不要以过激的行为和对方发生其他冲突事件。
      拖欠工资统一举报电话:12333。找劳动监察部门帮催讨工资,成本低、时间短、手续简便,是催讨被拖欠工资的首先选择。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